發布時間:2020-01-07 點擊數:1502
【導語】: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對貨運車輛都將全面實行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據新華社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從2020年1月1日起,貨車統一按車(軸)型收取車輛通行費。
為什么要調整計費方式?新的車型分類標準有哪些變化?怎樣確保收費公平合理?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吳德金7日對此進行了回應。
按車(軸)型收費意在提高貨車運輸效率
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和車型分類標準,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工作任務之一。
吳德金表示,目前我國高速公路普遍實行貨車計重收費,主要是為了避免車輛“大噸小標”,并通過經濟手段遏制超限超載,但由于計重收費需要停車稱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收費站通行效率和貨車ETC推廣。
“隨著我國治超工作的持續深入推進,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況下,將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有利于貨車安裝使用ETC,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促進物流業提速增效?!眳堑陆鹫f。
按照車(軸)型收費對不同裝載情況的車輛是否公平?吳德金表示,貨車按車(軸)型收費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在合法裝載前提下,同一軸型的貨車,無論載貨多少,對公路資源的占用都是一樣的,按統一標準收取通行費具有科學性、公平性、合理性,有利于促進公路貨運行業集約經營,提高公路運輸實載率和運輸效率。
貨車改為按車(軸)型收費后,如何強化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和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
吳德金表示,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對貨運車輛都將全面實行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小于6米的9座車按1類車收費
交通運輸部6月初發布修訂后的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明確1類和2類客車分類界限值由核定載人數7人修訂為9人且車長小于6米,并增加了專項作業車大類,同時,明確載貨汽車按照總軸數、車長和總質量進行分類。
“《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實施后,所有客車的通行費收費標準都不需要調整?!眳堑陆鹫f,修訂該標準,意在進一步統一、規范和完善全國收費公路車型分類,推動構建公平合理的收費公路費率體系,提升通行效率和收費公路服務水平。
據介紹,對車長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目前繼續按照現有車型分類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從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低于原收費標準。
“對車型分類發生變化的既有ETC用戶,將通過定向通知、預約安裝等方式,開展針對性服務,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眳堑陆鹫f。
吳德金表示,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和車型分類標準工作,要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